2025年荔红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现对2025年荔红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荔红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2.项目内容: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环境品质,更新老旧街区品貌,创造安全、舒适的社区环境,故开展2025年荔红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3.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建筑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工作,负责施工图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清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全部移交,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的维修维护服务等。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656990.19元。
6.工程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
7.承包方式:
(1)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移交、包保修、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竣工图。
(2)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发包人有权在限额范围内,根据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
8.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①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的相关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若有单位出现以上情况,在投标文件内附上原资质扫描件及资质延续申请回执(或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资格审查认定资质有效的依据。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
8.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 08 月09日至 2025 年 08 月 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兴普紫园11楼1105室
3.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将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发送至邮箱yongan1996@126.com进行投标登记,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起递交。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登记申请表》加盖公章;
4.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公对公转账或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账户: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50110190400000213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科技支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 08 月29日10 时3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兴普紫园11楼1105室 。
五、本项目公告刊登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www.hp.gov.cn);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yongangl.com)。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2038125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道办事处公路街168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观虹路10号兴普紫园11楼1105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922769064
附:《投标登记申请表》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