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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点击数:9628 发布时间:2019/10/11 17:30:18 发布者:yonganjl

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消防支队的委托,对清远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1910-060600-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消防支队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60415.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1-23器材

1

43.0765

2

24-29器材

1

39.5800

3

30-46器材

1

25.0540

4

47-99器材

1

68.3310

备注:

1.除了包1中13-23器材;包组22425272829器材;包组4969799器材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已论证),其他器材采购国产产品;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 2019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3提供 2019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4 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 2019年07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7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器材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还允许中国总代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在《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声明,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 10  12日起至 2019  10  17期间(每天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A2栋二层2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  11  01  10  00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A2栋二层201室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9  11  01  10  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A2栋二层201室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10  12日起至 2019  10  17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祝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462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11903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A2栋二层201室

联系人:祝小姐

联系电话:0763-3664620

传真:0763-3664620

邮编:511500

(三)采购人:清远市消防支队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富强南路消防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119033

传真:0763-3119032

邮编:5115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器材装备---委托代理协议(1)(1).pdf

2、招标文件发售稿10.11.zip

发布人: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