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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佛中路南门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澄清
点击数:3945 发布时间:2018/12/29 13:27:40 发布者:永安

关于九佛中路南门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澄清

 

各投标人:

九佛中路南门坑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正在招标,现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1、《招标文件》第六页6、投标费用,删除 6.2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具体费用按专家评审费用签收表 ”条款。

2、《招标文件》第八页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原文“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现文修改为“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招标文件》第二十六页,附注2,原文“投标单位的评分确定方式:投标人的其他评审项目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现文修改为“投标单位的评分确定方式:投标人的其他评审项目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4、清单文件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1项目名称沥青混凝土,原文计量单位 m3”,修改为计量单位“m2

招标单位: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181229